还是很讲究的。有人说不为五斗米折腰,那是因为他还没有被逼到即将饿死的边缘,五百元钱可以买多少米?鉴于事态紧急我也就收下了。
拿到了钱,先买了包烟,好烟,中华,一个人轻飘飘地往家走,心里那个美啊。路过白天打电话那个商店,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一元钱硬币,往柜台上一拍,叫道:“老板,今天上午打了个电话,欠你三毛钱,现在还你了啊,另外的不用找了!”虽然也就是七角钱的事,但是心里那个爽,当晚差点没失眠。
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进入大熊的生活圈子,首先得跟人混个熟脸嘛。
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是单调的上牌桌与人玩牌,但那时是没有出千的,任务就是输点钱给人家。子曰“欲取之必先予之”,要给人留个好印象,唯一让我不满的是,我变成了大熊的小舅子。
有段时间,我经常跟大熊待在一块儿,记得有一次我俩一块儿吃饭,他问我为什么要他叫我“方少”,需要说明的是,跟我熟的人都是这么叫的。我说那是“钱到用时方恨少”的意思,大熊举着个酒杯往我这边凑,说:“好诗,好诗”。自此之后我就一直在打听大熊是哪个学校里放出来的。我也问到了他的千术是从哪学来的,我对这种东西向来好奇,他就讲起了他以前的事,话说人走到了这条路上还怪有意思的。